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新增年产5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 | **市店****社区) | **** | 项目投资945万元,形成年产5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熔化烟尘:半密闭罩收集后,经1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脱模废气:半密闭罩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去毛刺粉尘:去毛刺粉尘粒径较大,基本自然沉降在地面,不做定量分析;抛丸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整室收集,经水帘喷台处理后,与经烘道密闭收集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废水:水帘废水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喷淋水经隔油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经诸****公司(店口)处理,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达到《****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其余未作规定的指标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钢丸、废铜边角料、收集****公司;****公司处理;废铝、锌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切削液、废包装桶、铝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废水、漆渣、油泥、喷淋废水浓水、废机油和废油桶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
联系电话:****1376 传真:****1376
通讯地址:**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