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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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

****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初****行政审批局以香审批投项[可研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园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2)建设地点为:**县渠口镇;(3)设计周期:45日历天;(4)主要内容:****中学一所,建设规模3500人,主要建设教学楼、实训中心、运动场、食堂、学生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道路、广场、停车场等附属设施;(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按国家及**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甲方进行报批报建的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数据采集、现场踏勘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3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所有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进行查询,如被确定为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将取消投标资格。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0 09:00至2024-05-24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县 地址: **省**市**县
邮编:

065400

邮编: 065400
联系人:

宋永强

联系人: 杨洋
电话:

0316-****130

电话: 0316-****21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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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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