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略)。 2、(略)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需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由中心在1 个工作日内对其资(略)终承租方应当在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最终承租方付清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和(略) 3、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略)。意向承租方须在(略),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略),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略)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4、本次(略),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略)。 6、承租方不得破坏所承包耕地,不得私自采挖砍伐。 7、如因承租方管理不善、掠夺性经营、非法毁草(略)定出租方可终止与承租方的合同,责令其赔偿损失。 8、对违反耕地保护、建设、利用规划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上报行政处罚权单位限期拆除在非法使用的耕地上(略) 9、必须遵守国家保护耕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性指引。在承租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原**、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属地国家相关原政策执行。 10、国家项目、出租方分场规划建设需要征用时无条件收回所租耕地,耕地租金按实际计算。对于承包方投入及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11、(略)(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12、不得用于牲畜养殖,不得私自改建**及转包、转让、转租他人。 13、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土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14、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承租方在耕地内因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严禁乱堆乱放、随意丢弃,要统一存放及时处理干净,不得影响耕地整体环境卫生。退租时由出租方生产队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清理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押金,押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造成承租耕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6、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略),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略)并自行(略),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