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边区交通信号灯养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董磊
((略))(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我区交通信号灯除部分住建部门管养外共有41处。具体位置如下:1、新新路/纬七路;2、新新路/中小园;3、外环路/沈营线;4、外环路/金东线;5、外环路/三前线;6、外环路/北营线;7、外环路/前江线;8、外环路/迎宾路;9、外环路/展望小区;10、外环路/龙山大街;11、外环路/上白线北段;12、外环路/上白线;13、外环路/五矿厂区;14、营大路/龙山大街;15、营大路/嘉晨大道;16、营大路/上白线;17、延伸线/北新线;18、延伸线/高铁出口;19、延伸线/上白线/高铁客专;20、上白线/高铁站进口;21、营柳路/机场路;22、机场路1;23、机场路2;24、机场路3;25、机场路/营滨路;26、营柳路/嘉晨大道;27、营柳路/前江线;28、营柳路/规划四路;29、规划四路/金牛山大街;30、营柳路/新城路;31、渤海大街/北营线;32、北营线/城子村;33、北营线/文化路;34、渤海大街/前江线;35、渤海大街/老陈线;36、渤海大街/嘉晨大道;37、渤海大街/上白线;38、渤海大街/延伸线;39、规划六路/金牛山大街;40、文化路/营滨路;41、龙山大街/花园路

交通信号灯巡查内容:灯具外观检查是否有损坏、变形、松动等情况;灯具亮度是否符合标准;灯具固定是否牢固,连接线是否完好;检查控制器、电缆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检测接地(略),以延长设备(略)。

交通信号灯检修内容:更换灯具,当灯具损坏(略),及时更换新的灯具;修复电路,当电路出现故障时,及时修复或更换相关部件;当控制器出现故障时,及时更换新的控制器;当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时,及时更换接地设备等。如所需更换材料费用超一千元,则由甲方负责材料费,中标单位负责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签订合同日期-2026年12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5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略)(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略)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略)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略)《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略)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携带解密所需设备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因投(略)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略)。
十、对本(略),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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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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