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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盘锦(略)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赵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略) |
项目地址 | 辽宁(略) | 招标人名称 |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事故多发路段交(略) | 项目编号 | (略) |
资金来源 | 省本级预算资金 :(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174.4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1)标线补划工程:该工程位于盘锦市境内,涉及所有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为补划标线39483平米。 (2)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主要涉及丹东线、法盘线、海欢线、京抚线等4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略),增设、补划标线953平米,增设道口标柱72根等。 | ||
标段(包)名称 | 盘锦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略)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和二级公路的沿线设施工程;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目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质量要求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 ||
投标保证金 | 1.7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略) | 供货/服务结束(略) 日期 | (略)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含)的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线或标志)施工的项目经理,且工程质量验收(略)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含)的1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含标线或标志)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工程质量验收(略)] | ||
标段(包)估算价 | 174.4 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略)8:30至(略)6:3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略)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6-05 10:3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
递交地址 | 1.投标人将对项目情况自行充分了解,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略)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4.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2024-06-05 10:30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本项目以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略)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当日,采用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 ||
评审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 ||
关于保证金的特(略)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1.财务能力: 投标人的财产(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 注:应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书》,将否决投标人本次投标。 2.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略)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完成网员注册后,(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9.公示制度 (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如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招标人 |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 | 盘锦市兴隆(略) |
联系人 | 郝智勇 | 电话 | (略) |
邮箱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邮箱 | (略) | ||
招标公告附件 | 点击下载 | ||
招标人(招标(略))告知承诺函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