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面粉、豆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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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米、面粉、豆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15 至 2024-04-19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王珣
(**县义务教育(略)(大米、面粉、豆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义务(略)(大米、面粉、豆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5人组成”。
更正日期:(略)
三、(略)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略)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略),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略)(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略))及数字认证(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略)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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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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