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要求: |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3.1.5投标人财务要求:/。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略)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三家,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1)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两家,则须同时满足:①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至少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2、3.1.3和3.1.6条要求②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6条要求。2)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三家,则须同时满足:①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成员之一)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6条要求②联合体成员(成员之一)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6条要求。(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两家,则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②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三家,则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及详细评审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业绩、投标人奖项荣誉、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二提供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