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地基与基础检测(高铁影响区域)及材料检测(地下室及5#6#馆主体结构混凝土钢筋及水电预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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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地基与基础检测(高铁影响区域)及材料检测(地下室及5#6#馆主体结构混凝土钢筋及水电预埋)招标公告

时间:(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9-440100-04-01-50212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地基与基础检测(高铁影响区域)及材料检测(地下室及5#6#馆主体结构混凝土钢筋及水电预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略):**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地基与基础检测(高铁影响区域)及材料检测(地下室及5#6#馆主体结构混凝土钢筋及水电预埋)。

2.1.2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白云片区机场高速东侧、方华公路以西AB(略)地块内,距白云机场T1、T2航站楼2.5公里,距规划建设的T3航站楼2公里。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标段二总投资28.22亿元,本项目位于**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两侧、方华公路以西,建设范围为3-10号馆,其中3-9号(略),地下按规定配建地下停车位和设备用房。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80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划分:(略)

2.2.2招标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包括灌注桩抗压、抗拔、水平检测,天然地基、重力式挡墙、室内处理土地基、岩溶处理、抗浮锚杆、材料检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2.3工作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略),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略),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略)

(2)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甲方确认需增加检测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甲方提供检测服务,甲方按新增工程量计付报酬,但仍需受结算条款的约束。前述新增项目,如果乙方具备相应资质的,应按甲方的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如果乙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由乙方以分包的方式报甲方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略),甲方可以另行委托相关单位实施。

(3)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内,不另行支付。

(4)清单中已包含(略),监督抽检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5)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乙方已在合同清单单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2.2.3服务期限:(略)

2.2.4最高投标限价:(略)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略)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略):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建筑材料(略))。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略)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5投标人近二年(从(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3.6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关于联合体投标:(略)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6日09:3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2.1 本项目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com.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4.2.2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组(略)(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3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6日上午 09 :30。

5.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略)

5.3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5月16日上午 09:30~ 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查看开标情况。

5.4 开标地点:(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略)com.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略)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略)com/)和**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略)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市越秀区(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市越秀区流(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略)-838

招标监督部门:**市城市(略)

联 系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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