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民市农村秧稞废弃物收集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新民市农村秧稞废弃物收集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30 至 202(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岳兴
(2023年新民市农村秧稞废弃物收集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新民市农村秧稞废弃物收集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3年新民市农村秧稞废弃物收集点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新建农业秧稞废弃物收集点301个,其中一型收集点40个,二型收集点261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按采购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08时30分至(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略),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供(略),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30
招标公告
2023年新民市农村秧稞废弃物收集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