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7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略)
1.本次转让标的为朝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拥有处置权的地中衡静态检测设备,竞价(略)。
标的及其状况,以展(略)。
2.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略)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略),保证在产(略)。
三、转让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5日17:00。
2024年5月17日9:(略)
2024年5月17日13:(略)
2.现场展示时间为:(略)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略)
咨询电话:(略)
3.有意购买者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略))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缴纳购买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4.购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5日17:00(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略)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产权交易网站交易指南栏目)。
6.购买保证金(略):受让成功的(略),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受让成(略),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在转让过程中所发生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能出具转让价款发票。
2.移交时间:受让方应于15日内自行运走该标的,并承担运费和安(略),保证货物装卸和运输安全。
3.在上述期限内由于受让方原因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受让方(略),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本次标的物另行转让,如再次转让价格低于此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受让方补足。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略)
3.受让方(略),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略)。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略)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