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招标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略)
((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略))、《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营口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营自然资[2023]288号)文件要求,开展盖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含2023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2023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进一步夯实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以部下发的2023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家下发的自然资源管理信息,通过比对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日常变更审核结果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内业补充提取2023年度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制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底图。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略)逐一(略),通过“国土调查云”及时在线提交。在20(略),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自检合格后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检查,配合完成省级、国家级核查工作。按自然资源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等文件要求,按时保质(略),并最终逐级通过市、省、国家级成果验收。

合同(略):按自然资源部及辽宁省、营口市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略),保质保量,并最终逐级通(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略)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略)(含)以上(略)(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略)。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略)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08时30分至(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盖州市财政事务中心(地址:盖州市财政局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略)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略)递交。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供应商须认真研读《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文件。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略)。
6、本项目采用(略),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略)),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7、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略)邮箱。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九、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万达广场6A写字楼(万达营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4260101(略)00222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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