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所属**基地酒店及商业区出租 |
**银行(略) | |||||
DSCQ2024EA(略) | 挂牌价格835.5074 万元 | ||||
挂牌价为年租金,第二年起,每4年递增5%。租金(略)。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100万元。租赁期限15年,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享有24个月装修期,免租期(略)。装修期内免租金。免租期仅指(略),但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支付其他费用。装修期自租赁期开始之日起算。 |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挂牌(略)(略) |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略) |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
**银行**基地项目北至新裕路,南至和乐一街,西至锦和路,**新程北二路,坐落于**省**市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内,新川创新科技园位于**高新区**园区核心位置,是新加坡和**省**的首个科技园区开发项目,也是**市重要的国际交流窗口和创新创业平台。本项目于(略)成质量验收,5月4日完成消防验收,5月6日完成人防验收,6月7日完成规划验收,6月21日完成并联验收。 (略)m2, 标的查看联系人:潘高峰 联系电话:(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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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略)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略) | ||||||||||||||||||||||||||||||||||||||||||||||||||||||||||
835.5074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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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5074 万元 | ||||||||||||||||||||||||||||||||||||||||||||||||||||||||||
挂牌(略),第二年起,每4年递增5%。租金按年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100万元。租赁期限15年,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享有24个月装修期,免租期分别(略)。装修期内免租金。免租期仅指在该期间内出租方不收取承租方租金,但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支付其他费用。装修期自租赁期开始之日起算。 | ||||||||||||||||||||||||||||||||||||||||||||||||||||||||||
承租方应自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小写人民币共计: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出租方应于收到该笔租赁押金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开具等额收据。 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方应交而未交的租金以及承租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房屋交还出租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
一次性 | ||||||||||||||||||||||||||||||||||||||||||||||||||||||||||
15年 | ||||||||||||||||||||||||||||||||||||||||||||||||||||||||||
一、本次交易(略)。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略)。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 ||||||||||||||||||||||||||||||||||||||||||||||||||||||||||
1.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本次招租接受联合体; 3.意向承租人需(略)。 |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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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出租标的(略),不添加任何基础设备设施。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2、**银行*(略),酒店、商业均已修建完成通过验收,可作为酒店用于酒店服务,商业区用于商贸服务。酒店及商业区配备地下停车位289个。地上部分,房屋租赁用途为酒店及商业。地下部分,用于(略)。 3、房屋租赁期限15年。由于出租方为**自治区区管国有企业,拟租赁房屋为(略),出租方在资产处置上需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执行,因此地上部分 15 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方将自行使用或按规定重新招租。招租底价通过资产评估、估价或询价等方式确定,或以租赁合同到期前的租金为基础,参照市场行情确定。承租方申请继续租赁的,应在公开招租时参与竞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出租方将在招租信息公告中披露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相关信息。 4、装修期: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享有24个月装修期,免租期分别分摊到租期的前三年。装修期内免租金。免租期仅指在该期间内出租方不收取承租方租金,但承租方应按双方约定支付其他费用。装修期自租赁期开始之日起算。 5、本次挂牌价不包含停车位的租赁费。地下部分租金(停车位)根据承租方意愿,按个出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每个车位80元/每月租赁,3年后按周边市场均价进行调整。 6、物业管理费:自租(略),由承租方自行支付物业管理费。 7、挂牌价格为年租金,第二年起,每4年递增5%,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原因有变动,双方再协商。因政策因素等不可抗力影响或**写字楼租赁市场发生不可预期变化,承租方应(略),双方可就租金递增规则与比例协议并达成一致,按商议结果执行。 8、租赁(略)(支付周期)支付一次,每期租金的支付日为前一个支付周期的最(略)付款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自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及附加协议签署完毕之日起算,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免租期24个月,免租期分别分摊到租期的前三年,首期租金即第一年扣除免租期后应收的租金,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做结算。 9、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由承租方(略)络通讯费由承租方自行独立安装,由此所产生(略),租赁期间与房屋及房屋出租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出租方应在承租方支付租金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并交付真实、合法、有效、可抵扣的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税率为9%)。 11、租赁期开始起算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手续,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就房屋交付前产(略)收后双方应在当天签署《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 12、承租方应事先书面报送出租方和园区物业管理部门,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有权对房屋进行改造改建、装修等,承租方改造及装修行为不能危害租赁房屋楼体安全且应符合园区物业相关规定,因改建、装修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但如有(略)。出租方应为承租方进行房屋改建、装修提供便利,如改建(略),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须出租方提供必要协助的,出租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须园区物业提供必要协助的,由承租方自行协调物业办理。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房屋及日常管护(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改建、装修、添付的设施设备)承担维修义务并负担费用。 14、承租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15、出租(略),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方案,保障(略),并为由此导致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害承担法律责任。 16、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第三方经承租方同意进入承租方使用的房屋维修时,应遵守承租方的房屋管理规定,未经(略),不得进行与维修无关的任何事项。 17、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公司,根据承租方经营需求,承租方可将项目室内整体装修打造,并进行拆(略),承租方(略)。若次承租人出现违法违规等不良后果的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责任。 18、承租方在对租赁合同项下(略))、验收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略)辅助设施的投资等,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权属归承租方所有。租赁期届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租赁关系、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标的物上投入的装修残值及附属于标的物的不能移除的设施设备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方在标的物添置的工艺品、名人字画、名贵地毯挂件等软装视频等归承租方所有,其他能移除的设施设备则由承租方自行处理或经承(略) 19、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承租方未(略),就扩大损失部分,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0、因国(略),双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21、标的查看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略) 22、其他(略)。 | ||||||||||||||||||||||||||||||||||||||||||||||||||||||||||
130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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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17:(略) |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略),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略),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略),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略),单方(略),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略)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略),投资方未按(略)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略)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略),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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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按挂牌价与(略)(协议方式成交) | ||||||||||||||||||||||||||||||||||||||||||||||||||||||||||
网络竞价 | ||||||||||||||||||||||||||||||||||||||||||||||||||||||||||
旦经理 | 项目(略)(略) | |||||||||||||||||||||||||||||||||||||||||||||||||||||||||
央经理 | 项目(略)(略) | |||||||||||||||||||||||||||||||||||||||||||||||||||||||||
总则 第一条 **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略),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略),**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略)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略),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略)。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略),该意向方应遵循《 **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略)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略)。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略)。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 **产权交易中心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略)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略)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略),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略)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 **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略)。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 ||||||||||||||||||||||||||||||||||||||||||||||||||||||||||
**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略)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略),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略)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略))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产(略)。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略)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略)。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略)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略)。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略),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