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第七标段(招标项目)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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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第七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第七标段项目开标会议于2023年04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略)

项目名称: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第七标段)

招标编号:(略)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略)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略)

拟任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注册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略)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略)

拟任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注册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评标总得分:(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略)

工期:(略)

资格能力条件:(略)

拟任项目经理:(略)

建造师注册号:(略)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略)

三、(略):

(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略)。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略):2004年8月施行,九部(略))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略),投诉(略)。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邮编:(略)

地址:(略)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七标段.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24
候选人公示
关于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第七标段(招标项目)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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