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2024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濮阳-台前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项目详情
(**县)2024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略)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通讯地址:(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市金堤河(**县段)治理工程

**县金堤**小堤、北小堤及金堤河主河槽

**县水利局

**县金堤**小堤、北小堤防渗墙进行加固10.4km,清淤疏浚3.1km,**楚庄、师庄排涝闸站;更换梁庙沟排涝闸站及尚庄沟排涝闸站损坏机电设备。

**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废气。施工期废气:汽车扬尘:运输车辆在出入厂前进行车辆冲洗,禁止带土上路,及时做好场区及自建的与公路连接的道路的清洁和洒水降尘工作;机械设备及汽车尾气:施工单位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车辆和施工机械的保养,使车辆和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减少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清淤工作(略),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略),做到及时清运淤泥,定期(略),能够降低臭气的(略),有良好的除臭效果。。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与防洪除涝工程,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泥浆废水产生后均进入施工场地临时修建的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机械、砂石料清洗、混凝土浇筑和料罐冲洗,部分用于场地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临时化粪池处理后交周边村民拉走肥田;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选择在修理厂进行,不得(略)。

本项目(略),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作业施工产生的噪声。

,采用低噪声的(略),杜绝夜间施工,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废。施工期固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清淤淤泥量共计31.5万m3,其中约15万m3淤泥运输至**铁路专线工程进行综合利用,其余16.5万m3淤泥回用于河道两岸管理区内洼地平整。施工期间对弃土平整区域设置围挡,施工结束后,对平整区域播撒植草进行防护;师庄排涝闸站和楚庄排涝闸站产生的多余土方就近填场地;沉淀池泥渣与淤泥一同用于各河道两岸管理区内洼地平整。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与防洪除涝工程,营运期不产生固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