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全域智慧交通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全域智慧交通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WH18GC(略)

标段名称

**(略)(北区)全域智慧交通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WH18GC2024SZ(略)

招标人

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略)

张工(略)

招标(略)

名称

**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略)1-1802号

联系人及电话

仇恒欢(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9日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略)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费率(%)

74.7%

项目经理

魏伟男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略)

设计负责人

刘东泽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略)

施工负责人

宋子健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略)

工期(天)

73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略)

施工:(略)

规定公示的

单位业绩

**区望京区域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赤铸山路节点立交快速化改造-鸠江南路延伸段-红花山路-黄**路东延项目设计;

**市(略)。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市南开区智慧停车系统项目工程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赤铸山路节点立交快速化改造-(略)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略)

投标(略)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略)

费率(%)

75.6%

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李佐军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及(略)

设计负责人

覃国添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略)资格

工期(天)

73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略)

施工:(略)

规定公示的

单位业绩

国际会展中心快速智慧公交接驳工程;
三龙湾大道及相连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智慧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龙岗区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完善工程(施工)。

规定公示的(略)

国际会展中心快速智慧公交接驳工程

规定公示的项(略)

三龙湾大道及相连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智慧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定标(略)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略)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略)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费率(%)

75.5%

项目经理

方超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略)

设计负责人

成军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略)

施工负责人

熊训喜

证书编号:(略)

证书名称:(略)

工期(天)

730

质量承诺

设计: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采购:(略)

施工:(略)

规定公示的

单位业绩

世行贷款**省**州滇南中心城市交通(略)

**区智能交通及视频监控(三期)系统建设工程设计;

江南大道地面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东信大道-西兴立交)智能交通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世行贷款**省**州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市子项目-交通安全改善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市区开放大道和新都路BRT 站台建设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略)、(略)、**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评标基准价:(略)

3、以上三家定(略),按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ttp://(略)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公共**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略)gov.cn),联系电话:(略)。

3、异议提起的(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略)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略)

(5)明确(略)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略)。

异议人需(略),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及分包意向协议.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