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将中小企业声明函设为符合性审查项
更正日期:(略) 15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后果自负。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CA锁及电脑(略))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电子解密时间和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参加磋商会议。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