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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略),按照《广东省财政(略)采购〔2021〕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粤卫办财务函〔2021〕3 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采购进口产品:非接触性眼(略)(前段(略)),并于2024年04月15日至16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略)—(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逾期(略)。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略)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