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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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略)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有效期: (略)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略)
((略)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评分表报价得分从26分更正为30分,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满分由8分更正为6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会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参会,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789 670 715)。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略),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略)、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略)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略)(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需向(略)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本。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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