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非固定资产类物资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该采购项目是(略)非固定资产类物资处置服务。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即我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项目采购,经与我公司项目采购小组通过招标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服务单位)签订项目采购合同。
一、简要内容:
(一)(略)非固定资产类物资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拟通过此次采购确定该项目服务单位,并签订该项目服务合同。
(二)项目地点:(略)
(三)服务单位在响应文件中如对有关要求或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必须进行单独说明。
(四)本项目处置的标的物为办公家具、楼宇设施、车辆配件、废旧轮胎、废旧油品、信息化集成设备、电器设备、工程线缆、施工辅材、主机板件、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废旧雨布(塑料布)等。
(五)我公司可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被处置标的物内容,变动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六)本项目不设拦标价格,服务单位现场踏勘后,根据拟处置的非固定资产类物资情况提出处置单价。
(七)本项目评审出服务单位后,我公司与其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
二、服务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处置能力。
(二)要求投(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通过本年度年审。
(三)投标人须具有废旧物资处置的相关资质。
(四)要求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如服务单位为异地公司,则必须在沈阳市设有分支机构。
(六)本项目不接(略)。
三、服务单位报名
(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略)
(二)服务单位报名时间:(略)4月15日,0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
(三)地址:(略)
四、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略));
(三)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请自带U盘。
(四)本项目将组(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招标联系人:(略)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
七、现场勘查时间地点:2024年4月16日9:30,在(略)办公楼前。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本项目在评审时有述标环节。评审地址:(略)办公楼304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九、评审时间: 2024年4月19日9: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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