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柞蚕综合利用科技小院示范基地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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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略)柞蚕综合利用科技小院示范基地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略) 至 2024-04-16
撰写单位: (略) 撰写人: 孙永浩
((略)柞蚕综合利用科技小院示范基地项目)更正公告
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柞蚕综合利用科技小院示范基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工程量清单有修改。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略),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略),应在系(略),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可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箱地址:(略)),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文件内须附《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12号OVU创客公社A座601室
联系方式: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略)
评分办法:(略)
关联计划
附件: